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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信息
姓名: 蔺晨
编号: LY1717488612991
办结时间:2024-06-05 08:07:12
标题: 夫妻婚后不动产分割协议
留言内容: 1.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想做财产分割协议(公诉内容是南方的50%全部分割给女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另公证处是否有范本书写协议内容还是要自己写好带过去?) 2.做完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马上办理财产公证给孩子吗(未成年,房屋贷款未还完),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3.房子归属地在集美杏林,是否去集美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呢
回复: 您好,请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来现场办理,协议书如有模板,可以带电子版过来,如没有可以根据意思起草,可到我们以下办证点办理:天鹭大厦办证点: 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五楼 电 话:2669600、2981207 市政务中心办证点: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厅25、26号窗口 电 话:7703195、7703739、7703770 厦门市湖里区穆厝路1号107单元店面 电 话:5033007、2981206 台亚大厦办证点: 厦门市嘉禾路285号台亚大厦B座601 电 话:2669103、5128185、5128633、2021695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证点: 厦门市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裙楼2楼 电 话:5716126、5368633 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 厦门市翔安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8号窗口 电 话:7688090 中央法务区办证点: 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号海西金谷广场T1座802 电 话:5128177、 211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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