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风帆劲,公证服务扬正气
【发布时间:2023-07-07 17:48:13】 【作者/来源: 】 【阅读: 4008 】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102周年华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伟大的建党精神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公证初心、牢记使命,厦门市公证处聚焦“党建+公证”服务,在推动党建规范化建设,以党建促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公证暖民惠民服务,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推动公证服务“靠前一步”,以服务促发展,并进一步落实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监委、省委文明办《以“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为主题提升拓展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以“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广泛参与的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学在先-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素养
二十大以来,我处兴起学习宣传新热潮,通过抓好抓实党建工作,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党员组织生活会上,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公证队伍,坚持深学细悟笃行,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有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厦门市公证处党支部定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会。此次读书会坚持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推进相结合、读原文原著与谈认识体会相结合,力求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我处紧密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证职能,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民生两大主题,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公证为民,诚信为民,以党建带队伍强业务,锻造新时代公证队伍,让人民群众在公证法律服务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公证护航 阳光教育
近日我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高效助力各校入学派位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以优质公证法律服务为教育公平保驾护航。
我处积极面向广大普通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特色普法宣传,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途径,积极展现我处党员担当奉献、为民服务的新作为,除了现场为来访群众普法以外,我处还通过来电解答公证相关法律问题、线下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变普法“漫灌”为“滴灌”,以“点”连“线”再成“面”,将“法”送到群众身边,彰显普法“证”能量。
(一)“148”品牌创建,共建信用厦门
6月18日,为贯彻落实省厅“148”品牌创建活动及《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中共厦门市公证与司法鉴定行业委员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在中山路公益法律服务驿站联合举办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活动现场,我处公证人员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民法典等法治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公证法律咨询,让百姓了解公证法律知识,有渠道、有办法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真切的让群众享受到公证法律服务带来的便民、利民成果。
(二)公证服务进乡村 法治宣传润人心
为满足广大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公证服务向乡村(社区)延伸覆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我处组织公证人员每周走进翔安区各村街进行公证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让村民进一步了解公证、知晓公证、了解如何利用公证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让公证真正走到百姓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我处始终坚持公证质量这一“生命线”,突出加强公证质量意识教育,定期进行案例教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证人员自觉坚守底线思维,依法办证,全心全意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在一线公证业务开展过程中,我处党员公证员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公证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秉承着“公证为民”服务理念,以专业、精准、高效、贴心的专业水平和职业作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需求,把青春和热血默默奉献给公证事业。
(一)锦旗、表扬信 尽显为民情
2月3日,当事人李女士来到我处领取公证书时,向我处公证员蔡扬芳和公证员助理黄璐璐送上一面写有“公正严谨,以人为本”的锦旗,对她们在办证过程中的认真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表达了谢意。
6月20日,我处收到一封表扬信,真挚的情感、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市民黄老先生对我处公证员、党员董晓玲的感激之情和对我处公证工作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厦门市公证处将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构建优质、高效、便民的公证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创佳绩,通过公证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打通公证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让“公证便民利民”看得见、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