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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洪采妤
编号:
LY1576678987848
办结时间:
2019-12-19 17:05:33
标题:
聲明書
留言内容:
我和我前夫離婚 小孩的監護權 在我前夫那邊 現在我小孩已經19歲成年人了 想要來台灣定居 台灣要求小孩的監護權在我這裡 可是 我前夫無法出面 辦理小孩監護權轉讓書 台灣要求 我小孩本人 寫一份聲明書 公證書 請問不是本廈門人可以在廈門辦理公證嗎 這神明書要怎麼寫
回复:
您好,原则上可以,能不能办理要看声明书内容,请让小孩自己带相关材料来公证处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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